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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推荐科技创新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09-11

  一、选拔范围

大连校区(含开发区校区)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实践活动,取得了突出的成果,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

二、选拔标准

在各类创新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成绩(学习成绩和素质成绩两项之和)排名在专业前50%:

1、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科技竞赛和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团体前两名队员(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参加多项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竞赛和学科竞赛获奖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前两名队员(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经相关竞赛组织部门审核、认定,条件符合者可提出申请。

2、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第一作者)。

3、在国内外SCI/EI(核心)/CSSCI/SSCI/A&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SSCI/A&HC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4、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中获奖的项目成员。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成绩排名限制,可申请破格推荐。

(1)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在校内外有见义勇为等重大优秀道德行为表现、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积极影响者。

(2)在重大学术活动中表现优秀、有特殊学术专长且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并经3名以上(含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者。

符合破格推荐的申请者需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可列入推荐名单,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6、满足《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基本推荐条件。

三、选拔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类申请推免个人情况汇总表》,并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个人成果支撑资料,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推免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2、教务处与创新创业学院将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成立特长生推免工作评审小组,申请人须参加答辩评审,评审小组按照学校分配名额和答辩人综合能力进行投票,确定拟推免生资格。

    3、创新创业学院对获得拟推免资格的学生及其申报材料、专家推荐信进行公示,并向学校提交推荐名单。

4、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查。

5、校监察处全程参与、予以监督。

四、日程安排

9月12日―9月14日【中午12点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如实填写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破格推荐须附3名专家推荐信,并将纸质的申报材料交到创新创业学院院办(研教楼710)。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教务处及创新创业学院网站。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学习成绩单(学院盖印)、专业排名(与学院排名一致,学院盖印)、成果、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家推荐信,并填报类申请推免个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到:ln@邮件名称以科创保研+姓名命名)。

     联系人:冷老师

     电  话:84708599

     地  址:研教楼710室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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