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English返回旧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建设 >> 党团建设 >> 正文

关于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审批权限要求的通知

作者:孙挺 来源:组织部 时间:2019-06-11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章相关要求,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基层党委批准,相关结果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对于二级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如涉及党支部成立、调整或撤销,须及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相关工作须由学校党委统一审批。同时,请各党工委、二级党委严格落实审批要求和报备要求,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执行,有效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上一条:以大学习引领师生守初心、强本领、担使命——以大学习引领师生守初心、强本领、担使命 下一条:学院教工党支部组织开展赴“红星村”实践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