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率,建立健全创新创业辅导制度,根据《大连理工大学π空间创业导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大连理工大学启动创业导师库建设工作,面向全社会征集高层次创业导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基本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犯罪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业内口碑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活动。
(四)熟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创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科技创新、企业管理、市场运作,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一定的预判能力。
(五)具有创新创业意识,有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与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相关经验,能满足创新创业团队对创业导师的需求。
二、 创业导师类别
(一)企业专家
上市公司、科技型企业、国有企业、创业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或专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新媒体公司,知识产权服务、投融资机构、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
(二)技术类专家
高校、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和企业技术型专家,优先考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能源、生命健康、新材料等前沿技术领域及优势产业领域技术型专家。
(三)科技创业类专家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已毕业的、经营成功的创业团队成员,具有创业成功经验的校友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四)创业孵化类专家
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的资深管理人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三、认定程序
(一)申报或推荐
申请人向大连理工大学提出申请,或大连理工大学π空间提出推荐,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导师(2023-2026年)专家信息采集表(见下方链接及二维码),完善表中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
(二)评审
大连理工大学对申报材料及申报人员的政治面貌和思想意识形态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为创业导师。
(三)聘任。
创业导师签署《大连理工大学π空间创业导师服务协议》,由大连理工大学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导师聘书》,聘期一般为3年。
(四)入库。
聘任的创业导师,统一纳入大连理工大学创业导师库。所有入库的创业导师姓名、简介、擅长领域等信息将在校创新创业教育网络平台公示。
四、工作职责
(一)讲座培训
开设创新创业讲座,参与讲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分享创业经验,帮助大学生掌握相关知识和政策,为创业者提供精神鼓励,开展责任和诚信教育,培养创业精神和经营能力。
(二)咨询辅导
面向大学生创业者定期开展政策、法律、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生产技术研发、财务管理、企业运营、投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咨询与辅导。根据行业领域、企业类型、发展阶段为创业者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导师帮扶及跟踪指导。帮助企业发现问题,结合自身的竞争优势,制定发展方略,完善解决方案,创造新的发展机会。
(三)评议指导
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路演活动,按照有关规定,为各类创新创业项目提供评审、论证及跟踪帮扶,能提出客观、公正、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五、导师管理与考核
(一)创业导师库定期进行信息更新、分类标识,大连理工大学将通过文本和媒体材料留存创业导师服务记录,严格执行服务质量反馈、监督检查,跟踪并掌握创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
(二)针对教学活动、指导服务等内容,定期组织导师开展研讨和交流,不断提升创业导师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每年对创业导师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创业导师的职业道德、服务成效、服务对象评价、服务连续性情况等。
六、创业导师的退出
聘期已满未续聘的人员不再作为创业导师管理。
聘期内的创业导师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导师职业道德;
(二)参与弄虚作假,泄露创业企业商业秘密,利用导师身份从事无关活动;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接受创业辅导工作安排;
(四)服务成效低,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请申报个人及推荐单位于5月7日前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
创业导师申报入口:
http://form.3.14space.com/s/9542a74417e5452290794268f9a08b1c
联系人:陈老师
邮 箱: chenaoce@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