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70号)和教育部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视频会议精神,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具有我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特制订《大连理工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弘扬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学特色,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开展“三创”(创意、创新和创业)与“三新”(新想法、新产品和新企业)教育,坚持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创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建立具有我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担任。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2.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教务处牵头统筹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教务处、研究生院主要负责培养计划修订、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构建、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和教学团队建设、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创新创业学院主要负责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创新创业实践班建设、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大学生创客空间建设、校内外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和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等工作;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主要负责创新创业奖学金的评审、优秀创新创业学生典型的表彰、通过“创新创业培育工程”指导各学部(学院)在学生工作中开展创新创业等教育工作;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就业创业指导;校团委主要负责培育各类创新创业社团、建设校园创新创业文化等工作;科学技术研究院主要负责支持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在产业化过程中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等工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大学生创业公司的深度培育等工作;人事处主要负责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岗位核定、考核与评价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修订培养方案,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1.修订培养方案。调整课程设置,增加“创新创业”类课程。开设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方法、创业基础等核心课程和学科前沿、批判性思维、就业创业指导等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体系和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的专业课程体系。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在“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建设10-20门有特色、高水平、互动性强的创新创业教育精品开放课程。组织教师、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规划教材,利用新媒体、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建设立体化、丰富的创新创业课程教学资源。
3.开发创新创业与专业融合的专业课程。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师队伍,承担全校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任务,与专业任课教师、校外导师合作开发创新创业与专业融合的专业课程,承担创新创业专业课程教学任务。
4.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各专业应围绕本专业发展趋势,突出“新理论、新技术、新工具、新方法”的“四新”专业教育,渗透创新创业思想,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和帮助学生基于自己的专业,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自觉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建设“工业设计”等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协同育人。
5.推进校内学科专业间协同。开设跨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数学+、经管+、互联网+等跨专业交叉培养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机制,充分发挥本科生导师的指导作用,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课程修读计划,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6.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同。推进我校与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政府、企业以及基于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结合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建立结构合理、多样合作、交叉培养新机制,使人才培养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
(三)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7.整合各类实验室资源,建立实践平台共享机制。学校各级教学、科研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基础条件。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课题,从事科研助手工作,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完善学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8.加强校内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改革教学模式。继续开设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强化班,新办互联网+、创意设计等创新创业实践班,设置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系列课程,加快创新创业实践班运行机制和教学模式改革,在学生实践过程中注重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和创新方法的训练。
9.扩大学生创业空间,建立创业服务体系。针对大学生创业群体的特殊性,从创业空间和创业孵化服务等层面对创业学生进行引导和服务,营造一个适合其生存发展的创业环境。整合校内外资源,建设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客空间,将创意激发、创新实践和创业孵化融为一体,构建“创意+创新+创业”(“三创”)融合人才培养体系。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客文化,将学生的奇思妙想和创意转化为现实产品,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服务,细化、规范服务流程,建立不同阶段大学生创业的全方位、阶梯型的创业服务体系。
10.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建设覆盖校内各主要学科方向的学生科技类社团、创新兴趣小组、学生自发组织的沙龙与学术论坛,使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科创小组”。举办各类学科、、创意设计和创新创业计划大赛等校级竞赛,组织、指导学生参加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数学建模和电子设计竞赛为代表的省级、国家级和国际级创新创业竞赛。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加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培育,促进项目落地转化。
11.建设校外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利用各级政府、大学科技园和企业孵化器,建设校外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园。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学籍管理制度,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12.设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在教育教学改革立项中,设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鼓励改革教学方法,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继续推进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模式。
13.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
14.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灵活多样的开放式的考核方式,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15.建立创业教育新模式。组织具有创业计划的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深入企业了解运营模式,形成“课堂教育+体验实习+创业实战”的创业教育新模式。
16.进一步完善学分转换机制。对于参加的创新创业项目及课题研究等活动可以认定为课堂学习,对应于培养方案中“交叉与个性发展课程”模块,可申请转换为5学分的个性发展课程。
17.进一步放宽休业年限。制定创新创业学生认定标准,鼓励条件成熟的在校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对于创新创业休学的学生,在原学习年限的基础上再延长2年。
(五)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学能力。
18.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在保持适量的专职师资队伍基础上,面向校内聘请创新创业教育兼职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创业就业指导工作。制定兼职教师和导师管理规范,聘请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
19.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专项培训,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培育创新创业教育,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
20.建立校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库。对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的创新创业课程主讲教师和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授予创新创业优秀主讲教师(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并在教学酬金等方面予以倾斜。
21.鼓励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创业就业指导工作。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就业指导工作计入工作量,并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和绩效考核,充分调动教师投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的指导教师给予奖励;鼓励教师指导本科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教授、副教授岗位竞聘申报基本业务条件中等同于第一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本人学生)加权系数。
(六)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建设校园创新创业文化。
22.开展形式多样的讲座类活动,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建立“一座两会”机制,即定期邀请校外创新创业知名人士就创业知识、创业政策等开展创新创业讲座;邀请校内科技达人、创业先锋开展创新创业人物事迹分享会;组织校内创客参加创新创业基地、科研院所和企业观摩会,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启蒙教育搭建良好平台。
23.积极扶持创新创业类社团,发挥学生创客自身活力。大力培育各类创新创业社团和俱乐部,凝聚青年爱好者,在校园中形成广泛参与、自主活动的创新创业氛围。引导社团打造具有社团特点的品牌创新创业活动,邀请校内外创新创业人士担任社团指导教师,提升社团组织活动质量。
24.涵育校园创客文化,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建设创新创业资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对发明创造、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大力倡导“三创”精神。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网络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交流会或学术年会,加强线上线下展示互动。建设大连理工大学书坊创业咖啡及以创业为主题的社区驿站等文化活动场所,为营造创客文化打造有形载体。
25.打造积极向上、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价值文化。挖掘选树一批在创新创业方面具有先进事迹的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校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在校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实践能力。表彰优秀创新创业学生和指导教师,在校内探索建立象征创新创业精神的文化坐标。
(七)筹措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建立政策保障体系。
26.设立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基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及改革工作,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利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积极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
27.设立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作为天使投资,重点扶持大学生初创企业。同时,借助大连理工大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融资渠道,引进外部投资机构,对成长性良好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持续支持。
28.通过学校大学科技园等载体为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无抵押小额贷款或无息借款,同时指导帮助大学生创办企业申报创新人才专项研究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通过国家和社会力量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
29.修订《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将学生创新创业统筹纳入奖学金评审内容。积极引导社会爱心企事业团体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奖学金。
30.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政策保障体系。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依托大学科技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孵化等服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做好国家、省市就业创业政策宣传,选送优秀创业项目入驻省市、园区、企业等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积极推进与社会有效衔接,落实大学生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