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实验学院文件
创通字[2007]28号
关于申报2006~2007学年
科技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的通知
按照大工学处字[2007]6号文件精神,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将进行“2006~2007学年科技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受学校委托,由创新实验学院负责此奖学金的组织评审工作。现将具体的评审办法公布如下:
1、 申报资格:
凡是实行《大连理工大学奖学金条例》院系的学生有资格参加此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机械工程学院2004级、2005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外语学院、建筑语艺术学院2005级,全校2006级学生试行新的《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等单位和年级的同学不能申报此项奖学金)。参加2007年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电子设计竞赛获奖者也可进行申报,其竞赛等级按照公示等级填报。
2、 申报要求
在符合第一条条件基础上,实行学生自愿申报制。 学生要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如实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并将所获竞赛的等级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所参加的科研项目书、专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附后,于11月23日前送到创新实验学院院办,将《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申报表》的电子版发到 hpzxl@ . 过期无效。 院系所在专业的排名需要学生所在院系的证明方视为有效。
3、 评选的方式
严格执行学校奖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并组织专家评委会对申报的学生进行综合评选,评选的结果将在学校校务公开、学生处、创新实验学院三个网站上公示,公示的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处备案。
在评比阶段,对有异议的学生,创新实验学院将按照学校的相关奖励办法作出解答。校学生处接受公示阶段学生异议问题的处理。
创新实验学院院办电话:84708599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实践与创新申报表 .doc
创新实验学院
200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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